为进一步优化 哈尔滨 市道路交通秩序,加 强摩托车 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护交通参与者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结合哈尔滨市道路交通实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哈尔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起草了《关于在市区内部分区域加强摩托车通行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根据相关规定,现就《关于在市区内部分区域加强摩托车通行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10 日。
根据《征求意见稿 》,暂时对黑 A 牌照摩托车,全天禁止在三环路(阳明滩大桥、达康路、电碳路、化工路、滨北桥、中源大道、祥安南大街)围合区域(含三环路)内通行。 军警、消防救援、应急抢险等公务用途摩托车和环卫、邮政、快递等用途电动三轮摩托车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 2026 年 9 月 10 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将相关意见及建议反馈至 哈尔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反馈邮箱:
hashijiaoguan@126.com
联系电话:
0451-86665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