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哥有话说 】今天大数据推给了一条天津高速解禁的消息,然后寻根溯源找到了消息出处:一封来自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的履职申请答复书,称该会经与市公安交管局共同研究,由高速公司于 9 月 2 日拆除 禁摩 标志,正式答复天津津滨高速允许 摩托车 通行。
此事已得到天津本地摩友亲自骑车,顺利缴费驶入的实地验证。
天津高速解禁,表面看似天上掉下来的馅饼,但这并不是免费的午餐。要求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解除天津高速禁摩的是从事音乐的天津摩友赵禹默,各位摩友可以关注他的抖音号“- 这样吗”的发布。我们从他的抖音发布就能看到,早在今年年初就开始了他为天津高速解禁的行动。
我们顺着时间线就能看到他是如何一步一步得到想要的结果的,相信以下步骤会给其他省份地区,尤其是对广东的摩友们争取高速通行有着极大的参考借鉴价值,坐看同样遵照同一国度的《道交法》,具有同样职责的广东省公安厅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又该如何应对。
3 月 24 日,天津市公安局天津给天津摩友赵禹默的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确定坐实了天津高速对摩托车禁行进行交通技术监控摄录的事实根据。
3 月 25 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给天津摩友赵禹默出具了告知书,称天津高速禁摩信息不属于该会负责公开的信息。并“据初步判断,天津市公安局可能掌握相关信息。”,建议他向市局了解获取相关信息。
3 月 27 日,天津市交管局给天津摩友赵禹默出具了“专门程序处理告知书”,告知其“反映的对高速公路禁止摩托车驶入提出相关意见等问题”已转送市高速支队处理。
3 月 31 日,天津市公安交管总队高速支队给予了回复,称津滨高速自开通以来就没有允许摩托车上过,并且强调该高速是按照禁止货运机动车和摩托车规划设计的。
4 月 8 日,天津摩友赵禹默收到市公安局的信息公开答复书,称 2009 年津滨高速改扩建及禁摩标识是由天津市政公路管理局负责的。这就奇了怪了,明知《道交法》第六十七条是怎样规定允许哪些车辆通行,不允许哪些车辆通行,却偏偏就是不按照《道交法》的要求规划设计,这分明是把《道交法》不放在眼里嘛。再者,我们很好奇禁止货运机动车和摩托车通行和允许货运机动车和摩托车的高速公路差别在哪里?是少了哪些摩托车要走的车道?还是多了哪些摩托车过不去的弯道?还是有了哪些摩托车爬不上去的坡道?再说了,一个达不到《道交法》对高速公路通行车辆规定要求的高速公路能算是合格的高速公路吗?当初又是怎么验收成合格的高速公路的?倒查二十年的话,又该追哪位规划设计大师的责?
4 月 8 日,天津市公安局出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提及了天津摩友赵禹默提交的《天津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表》及《履行法定职责申请书》,以及他的四点要求:1. 请求被申请人依法对津滨高速违法禁止摩托车驶入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2. 责令津滨高速运营管理方立即停止违法的禁摩行为,恢复摩托车合法通行权。3. 责令津滨高速运营管理方立即拆除禁止摩托车驶入的禁令标志。4. 要求被申请人就调查处理结果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接下来,我们就看到了本文开头展示的天津摩友赵禹默的最终努力成果!看到这些让人备受鼓舞一步步走下来的过程,相信一定会有热心摩友借鉴攻略,发起向侵害摩托路权的不懈冲锋!
最后,本号想用《你鼓舞了我》这首歌,表达对既是音乐人又是摩托人的天津摩友赵禹默的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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